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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秋季内蒙古赤峰市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

点击数:486 发布时间:2025-08-31 收藏本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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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秋季内蒙古赤峰市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

各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职员:

2016年秋天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,证书已打印完毕,请松山区、红山区户籍到我局申请教师资格职员于2017年3月14日至22日期间到我局组织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。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,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。

非红山区、松山区户籍申请高级中学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及实习指导师资格职员,请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领取证书。

特此公告

原标题:赤峰教育局关于发放2016年秋天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

赤峰教育局

2017年3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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